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1.发起设立
(资料图片)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5.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变更具体事项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会有所不同。找法网提醒您,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公司章程;
4.代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5.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