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做如

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

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范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规范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因担保事项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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