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从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设置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4日(周三)上午9:00到12:00,下午14:30至17:00,2023年6月15日(周四)上午9:00到12:00。

地点: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会议室(地址:韶山市遵义路1号)。

现场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选调单位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资料:

1.按要求填写《2023年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工作年限不足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出具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并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6.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所有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经复审后,证件原件由报考人员保存。

四、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委托书。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五、其他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暂定结构化面试时间为6月18日。

请考生密切关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5568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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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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