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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湟中区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马晓莉带领团队,来到鲁沙尔镇东村,通过实地勘查及释法明理,使当事人心甘情愿地撤回了诉讼,一起因农村耕地引发的侵权纠纷圆满化解。

案情介绍

原告杨某林与被告魏某元系同村村民。4月20日,原告杨某林向湟中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魏某元停止侵害,恢复原告的耕地及水渠的原状并赔偿损失400元。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马晓莉在了解案情后,立即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联系,了解双方耕地的四至情况,虽明确了四至界限,双方对如何丈量仍然各执一词,谁都不愿意让步。“到争议现场去,让事实说话,原、被告才能心服口服。”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马晓莉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理念,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查勘争议地界。因诉争土地界线已被挖平,马晓莉法官根据调取的土地卫星定位图参照多个地方,重新丈量土地,告知原告并未侵占他的土地,原告表示认可并希望法院帮忙重新确定地界,马晓莉法官释明土地确权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但仍积极联系了湟中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副站长,邀请其到达现场,经过重新协商、再次丈量、指认等,在该村村干部见证下,双方确定新的土地界线,并共同填埋石头为凭,原告也决定自愿撤回起诉。

为了圆满化解“几公分”引起的纷争,法官往往需要在案前、案后做大量的调解工作。从“坐堂问案”变为“送法上门”,手中的法槌变成了卷尺,不变的是人民法官为民丈量公平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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