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京都议定书》第16次缔约方会议;《巴黎协定》缔约方第3届会议等会议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中国民航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智库)(以下简称“中心”)成员受民航局委派,参与国际航空航海燃油排放议题的相关讨论与谈判工作。
此次大会,国际民航组织提交了一份关于国际航空减排工作进展的书面报告。随后中心成员在发言中重申,国际航空运输减排应遵守国家自主贡献巴黎协定制度安排,考虑各国的不同情况和发展阶段,遵循共区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同时中心成员指出,国际民航组织的报告并未全面真实地反映发生的情况,包含国际航空运输目前尚没有获得各国认同的长期减排目标,个别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提出的国际航空运输减排目标不能代表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国际民航组织的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机制,其抵消责任分配方法让国际航空运输增速更快的发展中国家承担了比发达国家更大的、不公平的抵消责任,制定的合格燃料标准,也超出了芝加哥公约的范围。
据介绍,近年来国际航空应对气候变化议题成为发达国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问题,围绕民航业排放目标、减排责任分配、机制方案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等影响中国民航业及相关产业链未来发展空间和利益分配的核心问题斗争激烈。中国民航大学在2009年成立“节能减排研究推广中心”,2016年12月,在该中心基础上成立中国民航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智库)。自2009年以来,中心为支持民航局完成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包括“应对欧盟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综合反制措施方案”研究制定,全程派专家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关于国际航空减排目标、机制方案、国际一揽子标准谈判等工作,为维护我方在国际民航组织中的权益和未来发展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科技日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陈红叶 李利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