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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李冬欢 哈布热)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惩治、监督、预防、教育等方式,全方位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聚焦“惩”“治”结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为目标。鄂托克旗检察院融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做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一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对于组织、教唆、拉拢、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从严追诉、慎重从宽。二是保障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巡回检察常态化监督,对看守所存在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等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三是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较轻犯罪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加大附条件不起诉力度。四是坚持以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导向,先后对5名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同步开展不起诉训诫和帮教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聚焦综合保护,深层次监督相关职责履行。鄂托克旗检察院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督促有关责任主体严密监管、堵塞未成年人保护漏洞。该院对相关场所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行业经营者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形成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同时,督促家庭教育职责落实,先后对18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此外,该院还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走访调查、联合检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聚焦多维预防,全方位建设平安校园。鄂托克旗检察院积极对“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针对苏木镇小学、幼儿园等学校进行督导,特别对发生过校园性侵案件的学校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同时,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为主阵地,实现全旗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此外,该院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检查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场所以及配套设备、消防设施、学校监控等,督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该院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公安机关加强校园警务管理,推动校园周边“护学岗”“高峰勤务岗”工作的落实。

聚焦以助促治,多渠道救助帮扶困境未成年人。鄂托克旗检察院先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6名未成年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3万元,并积极与公安、妇联、司法等部门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线索的实时移交,在司法救助的同时,同步推进医疗、教育、残补、社保等方面的救助举措,努力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救助。此外,该院还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联合团委、学校、公益组织等,为辖区家庭困境儿童送去“温暖包”“法治礼”,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联合爱心企业为困境未成年人捐赠助学资金,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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