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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图(600122)(600122.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3】0615号),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2023年5月26日,你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7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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