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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和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深化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保障在押房产依法转让。

《通知》指出,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各地要全面规范确定适用情形,安全审慎选择业务模式,防止出现债权或抵押权悬空风险。已经开展“带押过户”的市(州)要持续深化业务协同,逐步拓展业务办理范围;尚未开展的市(州)要充分借鉴经验做法,在2023年底前实现业务可办,并逐步推广。

优化业务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实现“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并及时将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材料清单、办结时限等向社会公示。要探索通过系统直联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方式,提升部门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水平。全面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支持网上办、高效办。鼓励推进智能化辅助审核,实现系统自动提示办事进度、自动反馈业务信息,积极探索预告登记转本登记、抵押注销登记辅助自动办。

健全工作机制,共同防范风险。共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强化技术防控、规范内部管理等措施,完善信息系统风险提示、业务预警等功能。各部门及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管理成本,收取额外费用。(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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