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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张超、丁玲,通讯员粤市监报道: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称,广东各地最近雨水频繁、天气高温潮湿,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凉皮等湿米粉以及泡发的银耳、木耳等食品,在高温潮湿天气下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被食用后引发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风险增大。

据介绍,湿米粉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但由于现在的湿米粉生产工艺变化,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感官性状仍然正常,且不会有发酸发臭等变质性状,会给人造成可以继续销售或食用的错觉,然而这类湿米粉却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发中毒的风险将大大增加。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凉皮等湿米粉时,尤其是散装销售的,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并注意查看产品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以及产品是否符合包装标示要求,应低温储存并在其保质期内食用完。

同时,椰毒假单胞菌也可能在泡发木耳、银耳上繁殖,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因此,还建议食用泡发木耳、银耳等菌类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食用;泡发木耳、银耳等菌类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能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针对食品销售者、批发商、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者,则建议在购进湿米粉、木耳、银耳等食品时,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湿米粉应按照标签标示的储存条件进行冷藏或在阴凉处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销售食用完毕。

另外,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如果怀疑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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