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调解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可以选择三种途径:
1.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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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就赔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以上三种手段均可采取,但不管哪种方法,都最好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由各地的医学会组织进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诉讼。
二、发生医疗纠纷怎么进行取证?
1.要争取尽早封存病历。
病历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目前,病历由医疗单位负责保管,且禁止病人和家属查阅,导致家属怀疑医院篡改病历。因此,建议在怀疑医院有过失时,病人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提出封存。
2.现场实物的取得和封存。
如果患者是在输血、输液治疗过程中,短时间内立即出现危急情况的,或者患者及其家属高度怀疑输液制品的质量和进货渠道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取得现场的实物证据。
3.注意收集证人证言。
实践中,医疗单位往往提出病人的叙述不真实,与病历记载不一致来主张自己没有过失,来对抗受害人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若病人不能提出其他证据,则其要求或主张难以得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或法院的接受。因此,受害人及其家属必须收集了解事实真相者的证人证言,应注意记录当时在场者或了解情况者(如同病房的病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以及联系方法,既可当时进行取证,也可过后再进行调查取证。
三、医疗纠纷书面材料怎么写
医疗纠纷书面材料一般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医疗纠纷处理的情况据实撰写,没有固定格式。具体包含的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
2.双方医疗纠纷处理达成的结果;
3.医疗赔偿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方式;
4.双方当事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约定;
5.争议解决方式;
6.协议签订份数及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