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4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00元/股,于 2022年 5月 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094,746.2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385,253.7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 5月 23日出具“天健验〔2022〕3-40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8,024,779.69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6,436,921.28元,因此,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588,511,049.14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960,480,000.00 |
募集资金净额 | 881,385,253.71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净额(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所有产品) | 6,436,921.28 |
减: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 | 298,024,779.69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
截至报告期末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 589,797,395.30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88,511,049.14 |
差异 | 1,286,346.16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比应结余募集资金少 1,286,346.16元,系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尚未将发行费用的进项税由一般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该款项已于 2023年 2月 21日完成转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浙江菲菱科思”)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具体办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事宜。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协议范本的规定和要求,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会同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相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账户 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56753700082801370 | 50,003,416.93 |
2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 | 73110122000273627 | 58,163,692.38 |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44250100000400003979 | 110,855,102.82 | ||
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楼岗支行 | 4000104329100467750 | 30,423,829.90 | ||
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 634884019 | 18,020.32 | ||
6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 634648639 | 210,368,833.15 | ||
7 | 浙江菲菱科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 634648591 | 116,918,890.72 |
8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华支行 | 79120078801900003451 | 11,759,262.92 | ||
合 计 | 588,511,049.14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扩大规模布局及经营管理需要,保证“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原有实施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 3#厂房”的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 A栋厂房”,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实施方式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9)。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29日,公司“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分别为 14,414.19万元和 2,846.32万元,合计为 17,260.51万元。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260.51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45.43万元,合计人民币 17,505.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计划用于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真实、准确、完整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138.53 | 本 年 度投 入 募 集资金总额 | 29,802.4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 累 计投 入 募 集资金总额 | 29,802.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 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 至 期末 投 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20,038.66 | 20,038.66 | 7,350.33 | 7,350.33 | 36.68 | 2023年 03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25,161.85 | 25,161.85 | 22,205.38 | 22,205.38 | 88.25 | 2022年 10月 31日 | 8,954.34 | 是 | 否 |
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 否 | 5,196.57 | 5,196.57 | 246.77 | 246.77 | 4.75 | 2023年 10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0,397.08 | 50,397.08 | 29,802.48 | 29,802.48 | 8,954.3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 37,741.45万元,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所筹资金超过承诺投资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的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2年 10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在原有实施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 3#厂房”的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 A栋厂房”。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经营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成后能更好的发挥作用,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实施方式的情形。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2年6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260.51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45.43万元。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29号)。 公司已于2022年7月将上述款项自募集资金专户划出至一般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计划用于募投项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