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购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住房认购申请表;
(相关资料图)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五)以下人才证明材料之一(请仔细阅读认购系统的提示说明):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成功提交认购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购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高层次人才除外)。
线上申请认购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24:00。认购截至日前未线上提交认购申请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截止日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家庭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认购截至日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
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它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