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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防疫一线人员有哪些防护要点?近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提示,综合整理了一份防护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席专家倪明健提醒,一线医务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和保供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交叉感染,做到“十不要”:工作人员不要同桌同时同场所就餐,不要两人以上同住一室,不要两人以上同时吸烟,不要在没有防护条件下进行交谈和接触,不要没有经过培训考核上岗,采样人员不要连续采样不消毒,医务人员不要跨区流动,一线工作人员不要频繁更换工作岗位,闭环管理人员不要“破环”,所有工作人员不要带病上岗不报。
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有关《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相关规定,采样医护人员、保供配送人员、社区志愿者等防疫人员要牢记以下四个要点:
一、规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接触的人员、物品、环境,结合可能存在的风险,按照防控要求和上岗培训中个人防护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例如采样人员按要求配备N95及以上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防水靴套等;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应选用的防护用品主要有:帽子、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隔离衣、手套、工作鞋或鞋套等。
二、做好定期核酸筛查。重点岗位的人员实施定期核酸检测,并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核酸筛查频次,同时增加抗原检测。其他人员按要求做好定期核酸检测。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岗。
四、在工作岗位中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记者李晓青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