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科普# 这些鸟类也受重点保护 购买珍稀鹦鹉请认准 “身份证”】

近日,大江晚报报道的两只笼养画眉鸟被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管局查获后放归大自然的新闻引起了很多喜欢养鸟、爱鸟人士的关注。在芜湖市,到底有哪些常见的观赏鸟已不能私自笼养?已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哪些?

根据2021年2月最新版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新增了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画眉鸟、鹩哥、红嘴相思鸟、歌百灵、云雀、红胁绣眼鸟、红喉歌鸲(红靛颏)、蓝喉歌鸲(蓝靛颏)等10余种在以往笼养观赏鸟已晋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意味着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鸟类,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据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副科长唐云鹏介绍,在芜湖市经过多次执法检查发现,除画眉鸟外,还查获过没有人工繁育许可证的红胁绣眼鸟、鹩哥(八哥的一种),而这些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些鸟类的繁育要求都比较高,饲养环境需远离人群聚集区,家中笼养根本不合适,我市还未发出一张有关它们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也再次提醒还在私自笼养画眉鸟、鹩哥、红胁绣眼鸟的市民尽快进行放归,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否则涉及非法繁育,严重的还可能导致犯罪。”

在芜湖市,已发放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有三大类,分布在14家企业。“一是用于药用的蛇类、蟾蜍类等;二是用于观赏的鹦鹉类;三是赭山动物园、大白鲸海洋公园、一家萌宠园的稀有野生保护动物类”。唐云鹏表示,另外,我市按照要求正在对部分野生动物试行标识化管理,如鹦鹉。目前已有2家企业的几百只鹦鹉申请通过,每个鹦鹉都有一个包含编号等信息的绿色专用标识,相当于追溯来源的“身份证”,可以正常出售。

鹦鹉的种类有很多,爱养鹦鹉的市民也有不少。唐云鹏也温馨提示,在最新版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近10种鹦鹉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如短尾鹦鹉、蓝腰鹦鹉、亚历山大鹦鹉、花头鹦鹉等,普通市民购买笼养一定要认准人工繁育许可证和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如果发现有非法出售、私养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在市场内可直接向所在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外欢迎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举报。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吴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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