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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嘉陵区南虹路开展夜间查醉酒驾行动中,将驾车的涂某(女)挡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涂某体内酒精浓度为92mg/10 0ml,达到醉驾标准。
当交警要求涂某在检测结果上签字时,涂某在同车男子影响下拒绝签字,然后开启撒泼模式,试图抓掉交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交警警告其保持克制时,涂某称“我只是酒驾”,并质问交警“我犯了法吗”。
交警将涂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后,其血检结果为9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5月10日,记者从交警三大队了解到,涂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外,交警部门在调取监控视频后发现,事发当日白天涂某未驾驶车辆,由同车男子驾驶车辆。到当日晚上涂某和同车男子均喝酒后,同车男子未继续驾驶车辆,而由涂某驾驶,随即被交警挡获。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乐校臣